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前,为了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它可以防止被告在诉讼程序中灭失、转移、毁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财产,以确保最终裁决能够得到执行。
在我国,诉前保全财产灭失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全临时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有财产纠纷可能引起的灭失或者变质的财产,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
同时,《保全临时规定》也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对方在诉讼程序进行中灭失、转移、毁损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财产。
在申请诉前保全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确实的证据证明财产灭失的可能性,以及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综上所述,诉前保全是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当财产灭失的可能性较大时,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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