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浙江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约保函管理,防范履约保函风险,降低违约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履约保函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受保证人开立的以保证人在一定条件下履行合同义务为承担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它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履约担保方式,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
公司作为工程建设承包单位,需要向工程招标人提供履约保函作为履约担保。履约保函的有效管理,对于维护公司信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防范违约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的履约保函业务,包括:
公司作为投标人或中标人,向招标人或业主提交的履约保函; 公司作为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 公司作为分包人或供应商,向总承包人或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本办法坚持以下管理原则: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履约保函管理业务符合相关规定; 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履约保函风险,降低违约造成的损失; 流程规范:建立规范的履约保函管理流程,确保业务办理规范、高效; 责任明确: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履约保函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持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提升履约保函管理水平。公司对履约保函的申请和开立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应按照以下流程报批履约保函:
由项目部提出履约保函申请,并附相关资料(如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担保函样稿等); 由相关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 由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决策,对履约保函申请进行审批; 经审批通过后,由公司指定部门负责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交保函申请; 保函开立成功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并归档保存。公司对开立的履约保函实行全过程管理。各相关部门应按照以下要求加强履约保函管理:
保函台账:建立履约保函台账,对开立的保函进行登记和管理,包括保函号、保函金额、保函期限、合同名称、项目名称等信息; 保函到期提醒:对即将到期的保函及时进行提醒,并启动保函续展或解保手续; 风险监测:密切关注项目履约情况,对存在履约风险的项目及时预警,采取措施防范履约风险; 索赔应对:一旦发生保函索赔,公司应及时组织应对,分析索赔原因,协商解决办法,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保函解保:项目履约完成后,公司应及时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保函解保手续,收回保函金额。各部门和人员在履约保函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如下:
项目部:负责提出履约保函申请,核实保函要求,配合保函开立和管理; 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履约保函申请材料,提出审批意见,参与保函管理和风险监测;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批履约保函申请,审查保函管理制度和流程,指导保函管理工作; 保函管理部门:负责保函申请、开立、管理、解保等全过程业务办理,建立履约保函台账,开展风险监测和索赔应对; 财务部门:负责保函费用核算,配合保函解保手续办理。公司定期对履约保函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保函审批、管理、风险监测、索赔应对等环节,确保履约保函管理规范有效。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相关部门和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