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现对淄博市水利工程履约保函进行公示:
淄博市北城区西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ZBMJ2023-001
淄博市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履约保函编号:LB-2023-001
2. 保函金额:3000 万元
3. 保函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4. 保函出具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淄博市水利局提出。提出书面异议时,应当载明提出异议人的基本信息、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
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淄博市水利局将依法办理履约保函手续。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33-xxxxxxxx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xx 街 xx 号
特此公示。
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履约保函信息属于企业信用信息,应当予以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和方式内公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公示履约保函信息,维护企业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