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担保行为往往存在一定的风险,而反担保则是保障担保行为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那么,什么是反担保?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读一下!
所谓反担保,是指担保人为保证其担保责任得到履行而要求债权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保障担保行为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它能有效地保证担保人的利益,使其在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那么,反担保成立有哪些条件呢?根据《担保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反担保成立的条件至少包括九个方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解读一下这九大条件:
反担保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只有主合同有效,从合同才有效。如果主合同无效,那么从合同也无效。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0万元,由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随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份反担保合同,约定如果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乙公司将其名下一栋办公楼提供给丙公司作为反担保。但是,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因违法而被确认无效,那么,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反担保合同也无效。
反担保是担保合同的从合同,只有担保合同有效,从合同才有效。如果担保合同无效,那么从合同也无效。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0万元,由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随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份反担保合同,约定如果丙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乙公司将其名下一栋厂房提供给丙公司作为反担保。但是,如果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抵押担保合同因未依法登记而被确认无效,那么,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反担保合同也无效。
反担保必须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体现,口头承诺或单方面的声明不构成反担保。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500万元,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乙公司口头承诺,如果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将把名下一栋写字楼提供给丙公司作为反担保。但是,口头承诺不构成反担保,只有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或协议,才能构成合法的反担保。
反担保的标的必须是担保人所有或有处置权的财产或权益,否则反担保合同无效。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800万元,由丙公司提供质押担保。随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份反担保合同,约定如果丙公司承担质押担保责任,乙公司将其名下一栋酒店提供给丙公司作为反担保。但是,如果该酒店并非乙公司所有,而是其向丁公司租赁的,那么,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反担保合同无效。
反担保的标的必须是可以流通和依法处置的财产或权益,否则反担保合同无效。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300万元,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随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份反担保合同,约定如果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乙公司将其名下一幅名人字画提供给丙公司作为反担保。但是,如果该名人字画属于国家禁止流通和交易的文物,那么,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反担保合同无效。
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应当与担保合同的约定一致,否则反担保合同无效。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2000万元,由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担保权的费用。随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份反担保合同,约定如果丙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乙公司将其名下一栋别墅提供给丙公司作为反担保,但担保范围仅包括本金和利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反担保的担保范围与担保合同的约定不一致,导致反担保合同无效。
反担保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否则反担保合同无效。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500万元,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随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份反担保合同,约定如果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乙公司将其名下一栋别墅提供给丙公司作为反担保,但丙公司必须雇用丁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反担保合同中包含限制反担保人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的自由的内容,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导致反担保合同无效。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反担保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未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反担保合同无效。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200万元,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随后,乙公司与丙公司口头约定,如果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乙公司将其名下一幅名人字画提供给丙公司作为反担保。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反担保合同未以书面形式签订,导致反担保合同无效。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反担保合同自反担保人履行反担保义务时生效。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由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随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份反担保合同,约定如果丙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乙公司将其名下一辆豪华轿车提供给丙公司作为反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丙公司没有履行抵押担保义务,那么,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反担保合同不生效。
综上所述,反担保成立的条件至少包括九个方面: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有合法的反担保合同或者协议、反担保的标的必须是担保人所有或有处置权、反担保的标的必须是可以流通和依法处置的、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与担保合同的约定一致、反担保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反担保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反担保合同自反担保人履行反担保义务时生效。只有满足上述条件,反担保合同才有效,才能有效保障担保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