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案外人因诉前财产保全而利益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案外人不服诉前保全的,可以申请复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案外人不服诉前保全的,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复议时,发现原裁定错误的,应当及时改正。那么,案外人不服诉前保全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复议期间案外人有哪些权利?申请复议是否需要缴费?下面将一一为您解答。
案外人不服诉前保全的,可以向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案外人申请复议,应当提交复议申请书。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决定进行复议的,应当在复议期间,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及被申请人参加复议。人民法院进行复议时,可以采取询问、勘验、鉴定等方式调查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复议时,可以采取询问、勘验、鉴定等方式调查收集证据。人民法院经过复议,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若人民法院认为保全措施正确的,裁定驳回案外人的申请; 若人民法院认为保全措施错误的,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若人民法院认为保全措施不当的,裁定变更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复议时,发现案外人提供虚假证据,企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司法活动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
案外人不服诉前保全复议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知情权:案外人有权了解复议的进展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复议结果通知案外人;
2.陈述申辩权:案外人有权就复议的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听取案外人的意见; 提供证据权:案外人有权提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错误或不当; 获得司法救济权:案外人有权通过复议程序,获得错误保全措施的纠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案外人不服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申请复议,不涉及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在受理案外人复议申请时,不得以未交纳诉讼费为由不予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案外人申请复议,应当在收到保全裁定书或知道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案外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某公司因与A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冻结A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冻结A公司名下银行账户。B公司为A公司的债权人,因人民法院的保全措施无法从A公司获得清偿,便向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后,审查了B公司的复议申请,决定进行复议。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取证,发现某公司与A公司的纠纷存在调解可能性,且某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诉求,原裁定存在错误,便裁定解除对A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维护了B公司的债权利益。
案外人不服诉前保全的复议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司法救济制度,旨在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案外人可以通过复议程序,及时纠正错误的保全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人民法院在复议时,应当全面审查案外人提供的证据,充分听取案外人的意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同时,案外人也应当积极行使权利,及时提出复议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