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是保障胜诉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同时,被保全人也可能因财产被保全而正常生活或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因此,在特定情况下,被保全人可以申请解除保全裁定。
那么,什么是保全裁定书解除?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解除保全?申请保全裁定书解除需要什么材料?如何写解除保全裁定书申请书?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保全裁定书解除,是指法院在诉讼保全过程中,根据被保全人的申请或法院主动审查,解除之前做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使被保全人恢复对财产的使用、处分等权利的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申请人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解除保全的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申请错误或保全措施不当:如果申请人错误地申请了财产保全,或保全措施不当,如保全金额过高,导致被保全人无法正常生活或维持基本生产经营,被保全人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申请人情况变化:如果申请人变更或撤回了请求,或法院判决、裁定驳回了申请人的请求,被保全人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申请人起诉逾期:如果申请人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间内起诉或申请仲裁,被保全人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人民法院主动审查: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保全事实或者法律适用错误,或保全对被保全人造成较大影响的,可以主动审查,决定是否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裁定书解除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书原件及副本,并载明下列事项:
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住所地 申请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请求裁定的事项和所根据的法律、法规 证据和证据来源身份证明:申请人及代理人(如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相关裁定书:原财产保全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其他材料:如被保全人确因被保全财产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或生活所造成的损失证明,或申请人已提供相应担保等。
解除保全裁定书申请书的写作格式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
标题:正中写上“解除保全裁定书申请书”,下方写上案号、案由、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信息。
正文:写明申请保全裁定书解除的理由,包括符合上述第二部分所述的哪些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
申请错误或保全措施不当:说明申请保全时对事实或法律的理解错误,或保全措施确对被申请人造成较大影响,并提供相应证据,如被保全人因被保全财产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或生活所造成的损失证明等。
申请人情况变化:说明申请人变更或撤回了请求,或法院判决、裁定驳回了申请人的请求,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
申请人起诉逾期:说明申请人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间内起诉或申请仲裁,并提供相关证据。
结尾:写明申请人对法院的请求,即请求法院解除财产保全裁定,并写明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书的内容应简明扼要,有理有据,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保全裁定书解除是诉讼保全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在于保障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诉讼双方的平等地位。被保全人若符合相应条件,可以及时向法院提出解除保全裁定书的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申请保全裁定书解除也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以保证申请的成功率。若您对保全裁定书解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专业法律帮助,可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