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之前,申请诉前保全是保障自身权益的一种有效手段。但许多人对诉前保全的立案程序、时效要求等并不了解,往往错过了最佳时机。那么,什么是诉前保全?38日内的立案又是指什么?
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或者仲裁前,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被保全人所在地、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行为。
简单来说,诉前保全就是你在准备起诉对方时,担心对方转移财产,隐匿资产,于是向法院申请冻结对方的财产,确保自己在胜诉后能够得到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通知申请人和被保全人。采取保全措施后,人民法院应当在38日内立案,不能立案的,解除保全。"
这里提到的"38日内立案"是指法院在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需要在38天内对该案件正式立案审理。如果法院在38天内没有对案件立案,那么当初采取的保全措施就会被解除,申请人需要再次申请保全。
这里的关键在于理解"采取保全措施"和"38日内立案"的关系。
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在收到诉前保全申请后,会先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果符合,法院就会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比如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查封房产等。
38日内立案
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并不是立刻对案件进行审理,而是给了双方一个沟通协调的机会。如果双方能够在38天内达成一致,和解解决纠纷,那么法院就会根据双方的和解协议结案。
如果38天内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就会正式对该案件立案审理。这时候,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就会持续到案件审理结束,并根据判决结果执行。
立案期限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38日的计算并不是从法院作出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之日起算,而是从法院实际执行保全措施,比如冻结账户、查封房产等开始计算。
申请时效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效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你想要申请诉前保全,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否则法院不会受理。
申请材料
申请诉前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等材料。如果涉及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担保
在申请诉前保全时,法院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申请人的诉求,申请人需要赔偿被保全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管辖法院
诉前保全的管辖法院包括被保全人所在地、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向法院提出申请。
某公司与甲公司发生经济纠纷,担心甲公司转移财产,于是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甲公司100万元银行存款。法院审查后,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并在次日执行,冻结了甲公司银行账户。
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通知双方进行协商,但双方在38日内未能达成一致。于是,法院在38日届满后,正式对该案件立案审理。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的第二天就执行了保全,因此38日的计算也从执行保全的当天开始。法院在38日届满后,没有解除保全措施,而是对案件进行了立案审理。
诉前保全的38日内立案,是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给予双方一个沟通协调的机会。如果双方能够在38天内达成和解,法院就会结案;如果不能达成和解,法院就会正式立案审理。申请人需要注意保全措施的执行时间,以及立案时效,避免错过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