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异议的处理
在民事诉讼中,保全是很常见的一种诉讼方式,保全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保护当事人的权益,防止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变卖财产,挪用资金等行为损害原告的利益,保全是民事诉讼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在保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对保全措施提出异议,下面对保全异议的处理进行分析探讨。
一、保全异议的概念
保全异议是指当事人在接到保全申请书或保全裁定书之后,在指定期限内或者在开庭前的法庭议前,对保全措施提出异议,认为对方提出的保全申请或裁定书违法或者不适当。
保全异议是当事人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对法院的保全措施提出反对意见的一种法律手段。
二、保全异议的种类
在民事诉讼中,保全异议有两种,一种是撤销异议,另一种是变更异议。
撤销异议:是当事人在接到保全申请书或保全裁定书之后,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撤销对方申请或法院裁定的一种异议。主要是对对方的保全申请或保全裁定书提出异议的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异议不成立或未成立的情况下,要求法院撤销原有的保全措施。
变更异议:是当事人认为已出现保全申请书或保全裁定书中所指示的事项已经变更的情况下,要求法院变更保全措施的一种异议,主要是当事人认为保全申请书或保全裁定书中所指示的事项已经发生了变更,在此情况下要求法院变更原有的保全措施。
三、保全异议的处理程序
当当事人对保全措施提出异议时,法院需按照保全异议的程序进行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受理异议
当事人按照规定程序对保全措施提出异议,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递交书面异议申请书。法院收到异议申请书后,应当受理,并继续原先的保全措施。
2.开展排除异议程序
当法院收到保全异议申请书后,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告诉对方登记异议书或书面答辩,也可以口头进行答辩,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理由和证据进行排除异议程序,排除异议是针对保全申请的一种审查程序,主要是为了审查保全申请是否违法或不适当。
3.作出决定
经过排除异议程序,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理由和证据,对保全异议进行审查,作出裁定,宣判口头判决,确定对申请或保全措施的异议成立或不成立,依据实际情况,维持、变更或撤销原有的保全措施。
四、总结
保全异议程序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来保障自身权益,法院作出的异议决定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约束力。当遇到保全异议的情况时,当事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关新闻: 什么叫工程款支付担保费用 工程支付担保比例怎么计算公式的 支付担保与预付款担保的区别在于什么 支付担保的形式有哪些呢英文 支付担保是谁给谁出具的呢怎么写 履约担保与支付担保 预付款担保和预付款一样多吗怎么办 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的区别和联系方式 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的区别在哪儿 有孩子离婚最好的方式 一建投标费用属于什么费用 工程支付担保费用怎么算 起诉离婚会查个人存款吗 保全30天过了 拒绝解除 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图片 履约担保与支付担保哪个比率高一些呢 担保和预付的区别在哪里 保险公司担保函收费标准是多少 财产保全担保保险费由谁承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