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人们的财产权利受到了更为广泛的关注。为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法律制度逐渐完善,并引入了财产保全这一措施。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障债权人或财产拥有人的利益,防止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或隐藏,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裁定对被执行人的一定财产予以封存、扣押、冻结等措施的一项民事诉讼保全措施。
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不需要担保人。但是,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诉求是具有合法性的。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申请事由、请求保全措施等内容。
2.证据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财产权利或债权的证据材料。例如,债权人需要提供合同、欠条、票据等证据。
3.财产保全担保书:为保证请求人的诉讼请求,被申请保全的一定财产附责人需要出具担保书。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申请须保证具有合法性、实际需要性、紧急性。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求具有合法性,法院则不予受理。
总之,申请财产保全时并不需要担保人,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利或债权的存在。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保全措施,可以有效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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