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商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保护诉讼权利人的重要手段之一。财产保全的实现要求提供担保,而担保费用成为许多当事人关注的焦点。那么,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能否退还,退还方式和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能否退还
在我国的民商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和解法》等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通常需要提供担保,保全担保款项均须缴纳的担保费,如被保全财产已经被冻结、扣押或查封,被保全物品所在地的保全费用也必须先行缴纳后才能实施保全。
这些财产保全担保费在立案受理后,由立案庭进行计算、收取,并记入《保全裁定书》等保全文书中。至于保全担保费用是否可以退还,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财产保全的申请被驳回或者本案已经结束,没有达到保全的目的,被保全的财产上解除了保全措施,已经缴纳的担保费用,应该按照专门的程序进行退还。
二、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的退还方式和标准
对于已经缴纳的担保费用,应该如何退还呢?一般情况下,退还担保费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由申请保全措施的一方到立案庭申请退还。为了使立案庭及时办理退还,申请人应该提交以下材料:退保申请书、原《保全裁定书》和收据、出具担保费的发票或收据、法院同意解除保全措施的裁定书和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二种,是立案庭主动向申请人返还。如果被保全财产上的保全措施被解除后,当事人未提出退保申请,立案庭应当及时作出退还裁定,并退还应退还的保全担保款。
退还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的标准主要是按照附件2的规定进行计算。其中,保全担保费是按照要求提供的担保金额的1%计算的。如果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1亿元,超过部分的担保费率为0.5%。担保费用依然是按担保几个月为单位收取。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保全措施中缴纳了存证保全的费用,由于存证保全属于保全措施的一种,因此其担保费用应该一并退还。
总之,在进行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担保费用的缴纳以及退还的程序。对于已经缴纳的保全担保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进行退还。为了方便退还,当事人可以主动向立案庭提出退保申请。
相关新闻: 支付担保和预付款担保区别是什么 担保费计入哪里科目 工程支付担保比例最新是多少 支付担保金是什么意思啊怎么退 什么叫支付担保业务呢 支付担保与预付款担保的区别是 诉前财产保全,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反担保吗 支付担保形式有几种 财产保全申请书交几份给法院 预付款保函可以由担保公司开具吗 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是多少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工程支付担保的形式有哪些种类 担保费用怎么做账 担保费的会计分录是什么意思 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形式总结 起诉离婚多久能冻结对方存款呢 工程支付担保比例怎么计算的 财产保全担保保险公司有哪些责任 工程履约保函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