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指为了保证某一特定合同能够顺利实施,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种金融担保工具。它向受益人承诺,在合同履行不到位时,由保函开立银行按照保函约定的金额支付给受益人。
转股本是指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由债权人通过行使转换权力将其转换成普通股的过程。在转股本过程中,作为债务变为股本,公司账面资本结构发生改变,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履约保函的转股本会计分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在保函开立阶段,应当根据保函的金额与期限确定保函收入科目和长期负债科目。记账时,应将保函收入计入保函额度下以后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在长期负债科目下记录转股证券。
在保函落地阶段,应将“其他应付款”科目中的金额转入“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的科目,同时,在资本公积金中计提一定金额,用于转股发行普通股。此时,需要对“其他应付款”和“资本公积金”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转股发行阶段,应当将认购权益与转换权益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之间形成差额的核算处理。同时还需要计算转股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支出,并将其计入利息支出科目。
在履约保函转股本的会计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