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起诉后 还有必要调解吗?
保全是诉前应对被告拒绝支付债权的一种措施,但在诉讼过程中,保全决定的法院会通常会要求原告在一定时限内提出诉讼请求,如果未能按时提起诉讼,保全措施将被撤销,从而保全的价值也就没有了。
因此,在保全措施实施期限内,原告必须积极地提起诉讼,并在被告进行辩护后向法院提出和解请求,以实现损害赔偿的最优解。
如果原告在保全期间内未提起诉讼,则保全措施失去意义,原告只能根据法定程序重新获取债权。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原告被告达成和解,双方可以按照双方的自愿来终止争议。如果双方未达成和解,法院将根据证据确定胜败,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即使在保全措施实施期限内,当原告提起诉讼后,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定程度上的和解,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和解可以减少争议的时间和费用,并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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