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工程合同履约保函是一种由担保人向业主开具的书面文件,保证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这是工程建设项目中常见的保障手段,对于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业主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履约保函应符合以下格式规定:
具有担保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明确担保的受益人,即业主; 写明承包人的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约定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 具体约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包括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 担保人签名或盖章; 担保金额和币种。除了格式规定之外,履约保函还应包含以下条款内容:
应明确规定担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未完成工程所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完成工程所造成的损失。担保期限从工程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计算,延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一定年限,一般为保修期。具体保修期根据工程性质和合同约定确定。
明确赔付条件,包括业主因承包人违约遭受损失的;承包人逾期未完成合同约定工程的;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完成工程的。
担保人免责条款应包括:
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因素造成承包人违约的; 业主拖欠工程款项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并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担保金额一般按照工程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通常为工程合同保修金的倍数,如30%、50%。
履约保函的样式范本如下:
甲方:业主(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丙方:担保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履约保函**兹证明,甲方与乙方于(日期)签订的《(工程名称)工程合同》(下称“合同”),合同号为(合同号)。
根据合同的约定,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项下的工程。为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丙方特此向甲方出具本履约保函,保证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约。
如有因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函项下担保金额(币种)(金额),赔偿方式为(赔偿方式)。
本保函自(日期)生效,至(日期)失效。
特此保函。
担保人:(担保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日期)
在办理履约保函时,需要关注以下注意事项:
选择信誉良好、资信可靠的担保人; 仔细核对保函格式和内容,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明确界定担保范围和赔偿责任; 定期与担保人沟通,了解担保情况; 及时向担保人索赔,保障自身权益。工程合同履约保函是工程建设项目中重要的保障措施,对于规范工程建设活动,保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办理履约保函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惯例,确保保函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