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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朋友问我,打官司的时候如果需要做诉讼保全,那个担保的保险费到底该谁出?这个问题确实挺让人头疼的,今天我就从普通人的角度,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清楚这个事儿。
咱们先打个比方:小王欠了你10万块钱,你起诉到法院。但你担心官司还没打完,小王就把财产转移了,到时候就算你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这时候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也就是让法院先把小王的财产(比如他的车、房子或存款)给“冻”起来,防止他转移。
但法院不能随便就帮你冻别人的财产,万一你申请错了,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怎么办?所以法院通常会要求你提供“担保”。这个担保就像个“押金”,如果你申请保全错了,造成的损失就从这里赔给对方。
担保有两种常见形式:一是你自己拿一笔钱放在法院;二是你找保险公司买一份“诉讼保全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来担保。现在大多数人选第二种,因为不用压一大笔现金,只需要交一笔保费就行。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保费该谁出?
从最基本的道理上说,谁申请保全,谁先付保费,这是目前司法实践中比较普遍的做法。
你想啊,是你主动向法院申请要冻结对方财产的,这个保险是为你的申请行为提供担保的,那自然应该由你先掏钱买这个保险。这就好比你要租房子,房东让你找个担保人,你不能让房东出这个找担保人的费用吧?
在实际操作中,你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时,就需要同时提交担保材料。如果你选择保险担保,那在申请之前,你就得先去保险公司把保险买了,把保费交了,然后把保单交给法院。
这才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我先把结论告诉你:有可能要回来,但不是绝对的。
下面分几种情况说:
情况一:你赢了官司
如果你的诉讼请求全部或大部分得到了法院支持,说明你的保全申请是合理、必要的。 这时候,你可以在诉讼请求中或者打完官司后,向法院主张这笔保费是你因为打官司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要求败诉方承担。 法院会不会支持?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法院会支持。理由是:如果对方不违约/侵权,你就不用打官司;不打官司,你就不用申请保全;不申请保全,你就不用买这个保险。所以,这个费用是因为对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的。 但是!你必须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要求对方承担保全担保保费,或者在法庭上明确主张。如果你不提,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判。情况二:你输了官司
如果你的诉讼请求被法院全部驳回,说明你的保全可能就不那么合理了。 这种情况下,你不仅很难让对方承担保费,还可能因为错误保全而要赔偿对方的损失——那个损失就是从你的担保(你买的那个保险)里出。 保费自然就是你自己的损失了。情况三:部分胜诉
官司赢了,但只支持了一部分诉求。这时候法院会综合考量:保全的范围是否适当、保全是否有必要、双方的过错程度等。 法院可能会判决对方承担全部保费,也可能判决各自承担一部分,或者让你自己承担。起诉时就要想好:如果你决定申请财产保全,最好在写起诉状时,就把“要求被告承担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XX元”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写进去。别等打完官司才想起来,可能就晚了。
保费金额:这个保费一般不贵,通常是你要保全的财产金额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而且很多保险公司有最低收费,比如300元或500元。保全时间越长,保费会相应增加。
和律师沟通好:如果你请了律师,一定要明确问清楚:保费怎么处理?能不能向对方主张?别以为律师会自动帮你处理所有事情。
权衡利弊:不是所有官司都值得做保全。如果对方明显有财产、转移风险大,那花点保费保全很值。如果对方本来就是“老赖”,名下啥都没有,你保全了也没用,那保费可能就白花了。
法院也有自由裁量权:不同地区、不同法官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可能不太一样。有些地方法院出台过指导意见,明确这类费用可以由败诉方承担;有些地方则没有明确规定。
我听说过这么一个案子:小李借给朋友老张50万,老张不还,小李起诉并申请保全了老张的一套房子(价值约80万),为此买了保费1500元的诉讼保全责任险。最后小李赢了官司,法院判决老张还钱,并且明确判决这1500元保费由老张承担。
法官在判决书里写道:“原告为实现债权申请财产保全,为此支出保险费用,属于合理必要的维权成本,应由违约方承担。”
简单总结一下:
先掏钱的是你——申请保全的时候,保费得你先付。 最后谁埋单看输赢——如果你赢了,很大可能可以让对方承担;如果你输了,就只能自己认了。 关键是要主张——别忘了在打官司的时候明确提出要对方承担这笔费用。打官司本身就是件费心费力还费钱的事,每一笔支出都得精打细算。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心里有个底,知道该怎么处理。
当然,每个案件具体情况不同,最稳妥的还是咨询专业律师,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做决定。毕竟,法律的事儿,细节决定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