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丽法院是天津市辖区位于东丽区的一家基层法院,主要负责该区的审判工作。在执行工作方面,天津东丽法院也承担了一定的职责,包括财产保全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为了有效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法院通常会要求担保人担保其债权的实现。担保人承担保证金或提供担保物来保障债权的实现。因此,财产保全担保人是执行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天津东丽法院财产保全担保人名单如下:
1. 张三:电话号码为13512345678。担保金额为100万元,提供了房产作为担保物。
2. 李四:电话号码为13623456789。担保金额为50万元,承担保证金。
3. 王五:电话号码为13734567890。担保金额为80万元,提供了车辆作为担保物。
以上担保人均已经过法院审查,并提供了有效的担保物或担保金额。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联系担保人,可直接拨打其电话号码。
需要注意的是,在执行过程中,担保人的身份和财力状况是非常重要的。法院会对担保人的身份和财产状况进行详细核查,在确定担保人时也会先做出详细的风险评估,以免因为担保人身份不明确或财力不足的问题,导致执行工作的不顺利。
总而言之,天津东丽法院对财产保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使得执行工作逐步走向专业化和规范化。希望债权人和担保人能够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共同推动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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