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判决效力得以实现而采取的措施。保全费用则是指保全措施的实施所产生的费用,如保全人员的工资费用、保全措施的实施费用等。但是,对于保全费用由谁承担一直存在争议,本文将从法律依据的角度探讨该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因保全措施损害了其合法权益的,请求承担保全责任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可见,如果保全措施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担保全责任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条规定:“担保人代位执行担保债务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权益的,债务人应当赔偿因代位执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可以看出,如担保人为被诉方,代位执行后未履行债务,致使债权人进行保全措施,并因此产生费用和损失的,被诉方应当承担这些费用和损失。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所必需支付的费用,由申请人在申请时支付。但是,申请人因财产状况困难,不能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减收或者免收;对于申请未获准或者撤回的保全申请,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费用。”可见,原告在申请保全措施时,必需支付必要的费用,而如果被告在此后败诉,原告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其支付的费用。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其他法律也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本法的规定。” 也就是说,在涉及到保全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上,如果民事诉讼法和担保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参照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解决。
综上所述,保全费用由谁承担,首先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和保全措施是否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来确定,有关当事人应当承担其费用的责任。同时,还应当参考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判断。相信在今后的实践中,随着更多的争议得到解决,保全费用的承担问题也会越来越清晰。
相关新闻: 履约担保与支付担保哪个比率高些呢 保全30万需要提供多少担保费 支付担保如何办理 欠钱还不起怎么办 支付担保是谁给谁担保 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金额的区别 个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预付款担保和预付款保函的区别 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函怎么写的 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 预付款和预付款保函的关系 支付的担保费可以抵税吗 工程履约担保费用由谁承担 支付担保是谁给谁出具的钱 担保和预付的区别在哪儿 担保费计入哪里的费用 预付款担保金额比例 工程履约保函费用怎么算 预付款担保合同 工程款支付保函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