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产保全是指为保障诉讼或执行时的债权人利益,采取临时措施保护其债权,以确保有足够的财产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财产保全申请主要是指在诉讼或执行中,为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而向法院提出的一种临时性申请。那么,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一、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被害人或者其他诉讼参加人认为需要保全的财产,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不得以保全措施侵害被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保全期间应当对被保全财产及时进行管理,保障其价值。”
二、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和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致使自己或者对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被告有逃匿、转移财产、毁灭证据等可能,以至于难以执行判决或者裁定的;
(二)有证据证明被告将财产隐藏、处分、转移等后果严重的行为。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不能弥补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被申请人所受到的损失。”
三、执行裁定法
执行裁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财产的证明材料,并缴纳保全担保金或者提供保全担保。人民法院对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接受的决定;决定接受的,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并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指定财产保全机构或者执行法院进行保全。”
以上法律规定说明,在刑事、民事诉讼中,被申请人有可能逃匿、转移财产、毁灭证据等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同时,在执行中,对于非现金、有保全可能的财产,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要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财产的证明材料,并缴纳保全担保金或提供保全担保。
在财产保全过程中,人民法院须要充分考虑被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并加强财产管理与保障被保全财产的价值。申请人应当了解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合理地制定财产保全策略,以及恰当地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新闻: 支付担保制度 预付款担保人是谁 工程款支付担保协议怎么写 财产保全申请书交几份给法院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 支付担保金额会随支付额度变化而变动吗 支付担保与履约担保模板图片对比 银行贷款担保费会计分录 支付担保金额规定 预付款担保方式中的无条件有条件 预付款担保是谁给谁提供的 支付担保与预付款担保的区别是 支付担保金是什么意思啊 建设方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有哪些 预付款保函适用范围 担保和预付的区别在哪 支付担保是谁给谁的钱 建设工程预付款担保意思 支付担保与履约担保比例 担保费计入哪个会计科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