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刑事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
发布时间:2023-05-27

刑事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证据是判决的基础和依据,而刑事证据保全是确保证据真实、存在和保持完整性的一项重要工作。下面将介绍刑事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

一、刑诉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对证据进行保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负责对可能丧失、毁损、变造的证据进行保全;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因保全证据的必要性,可以责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进行证据保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协助和支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开展证据保全工作。

根据刑诉法规定,证据保全的程序包括:(1)保全活动的程序管理,如注意证据完整性、保存、取证等;(2)保全活动的操作管理,如取证人员要有操作规程,证人出庭作证要求相关证据材料等;(3)保全活动的技术管理,如保证证据存储载体的安全、完整等。

二、关于物证保全的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涉嫌犯罪的人员可能藏匿、销毁或者变造物证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物证。当事人拒绝提供或者提供后发现伪造、篡改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予以扣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对于涉嫌犯罪的财物,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及时封存、冻结、扣押、查封。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涉嫌犯罪人员的财产扣押、查封、冻结、封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检查物证的质量和数量,保证证据真实、严密、全面、客观,并进一步深入调查、收集、固定证据。

三、关于书证保全的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涉嫌犯罪的人员可能销毁、毁损或者变造书证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对书证加封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需要使用加封条的书证的,应当在开庭前宣读加封条说明,询问当事人是否要求拆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书证保全,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记录,明确保全活动的时间、场所、人员和跟踪管理情况等。”这一规定也指导了书证保全时的操作程序和管理。

四、关于鉴定意见保全的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可能丧失或者毁损的鉴定材料等作出(存在)鉴定意见,并对鉴定材料等进行保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向被鉴定人告知权利,听取被鉴定人的意见,必要时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重新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制作记录和鉴定报告,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核和抽样检查。”

总之,刑事证据保全是确保证据真实、存在和保持完整性的保障。在法律层面,相关的法律条款和规定都十分清晰明确。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始终保持警觉,切实加强对证据保全工作的重视。

相关新闻: 担保费用会计分录怎么做出来的 工程履约保函费用怎么算 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函模板下载 付担保费的会计分录是什么意思 财产保全费担保费是什么 预付款担保是谁给谁 担保费计入什么明细科目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多少钱 担保费账务处理办法规定 履约担保与工程款支付担保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工程保函销售好做吗 财产保全有什么用? 保全担保费能退吗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比例 什么叫支付担保业务呢 工程款支付担保函银行怎么填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有 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领导职责 贷款的担保费分录怎么做 把钱存哪里离婚查不到
一建支付担保比例 保全300万房子需要多少钱 支付担保和预付款担保区别是什么意思 财产保全担保保险公司费用怎么算出来的 支付担保与履约担保多少比例合适 什么情况下能保全车辆 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范本怎么写 担保费支出计入什么科目里面 预付款担保和支付担保的区别在哪 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法律依据有哪些 履约担保与支付担保的关系 担保费会计科目怎么填 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比例 贷款发生的担保费账务处理流程 担保预付什么意思 担保费计入哪个科目里面 工程履约保函比例 建设工程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可以不提供吗 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