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工程款履约保函作为建筑工程领域的重要担保工具,一直受到工程各方的广泛关注。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法规,对工程款履约保函进行了规范和完善。本文将重点介绍《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款履约保函示范文本和使用说明的通知》(建房〔2022〕6号),解读工程款履约保函最新规定,并为相关各方提供相关指导。一、工程款履约保函的定义
工程款履约保函,是指由保证人向受益人出具的、保证主合同项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投保人)履行其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的书面担保。其性质属于履约保证,担保范围仅限于主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不包括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工程款履约保函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参照使用。其中,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的工程款履约保函须为2022年版工程款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三、主要条款
工程款履约保函示范文本主要包括以下关键条款:
授权文件:详述授权保证人出具保函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授权文件。 合同依据:指明保函与主合同之间的关联关系,包括主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等。 履约担保:保证人在保函中声明,保证投保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履约义务。 保额:保函项下保证担保的最高金额,不得高于主合同中由投保人承担的履约金额。 期限:保函的有效期限,通常与主合同的履约期限一致。 担保方式:履约担保实现的方式,包括保证金额的支付或其他履约措施。 受益人:收到保函担保金额的单位,一般为建设单位。 保函金额支付:规定受益人申请索赔和保证人支付保证金的条件、程序和时限。 解除担保:明确保函解除的条件和程序,通常包括投保人完全履行履约义务、双方协议解除、保函期限届满等。四、使用说明
《工程款履约保函使用说明》对工程款履约保函的适用、开具、使用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使用原则: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工程款履约保函。 开具保函机构:保证人应为符合《保险法》规定的经营信用保证业务的保险人或者非保险保证机构。 保函出具时间:保函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开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提供。 保函使用方式:受益人应在投标人违约后,根据保函条款向保证人提出索赔。 担保期限:原则上与合同履约期保持一致。但工程款履约保函担保的付款期限应大于合同履约期。五、关注重点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使用工程款履约保函时,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保函开立机构资质:选择符合《保险法》规定的具备信用保证业务经营资质的机构。 保函条款审查:仔细审查保函条款,确保其与主合同条款一致,符合工程款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的要求。 保函金额和期限:保函金额应与主合同的履约金额相符,期限应与合同履约期限保持一致。 保函索赔程序:了解保函索赔的流程和时限要求,以便及时提出索赔。 保函的解除:了解保函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按规定办理保函解除手续。六、典型案例
某施工企业与某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份工程合同。合同约定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款履约保函。施工企业向一家保险公司申请开立工程款履约保函。保险公司按照2022年版工程款履约保函示范文本开立了保函。 然而,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约,建设单位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根据保函条款,向建设单位支付了工程款履约保函金额。该案例说明了工程款履约保函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维护工程项目各方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结论
工程款履约保函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竣工的重要担保工具。新版工程款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的发布,进一步规范了工程款履约保函的使用,切实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充分理解工程款履约保函的性质和作用,正确使用工程款履约保函,助力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