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最近有朋友在搞工程项目,跑来问我:“履约保函里面是不是已经包含了工程一切险?”这问题其实挺常见的,尤其是刚接触工程领域的朋友,容易把这两个概念搞混。今天我就结合自己的了解和经验,跟大家详细聊聊这两者到底是怎么回事。
简单来讲,履约保函有点像咱们日常生活中的“担保书”。比如你要装修房子,跟装修公司签了合同,怕他们中途撂挑子,就可以要求他们找个银行或保险公司开个履约保函。这样一来,万一装修公司没按合同办事,你可以凭这个保函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索赔,挽回损失。
在工程项目里,履约保函通常是施工单位(乙方)应业主(甲方)的要求,通过银行或保险公司开给甲方的一份书面保证。它核心保证的是乙方会老老实实按照合同条款完成工程,不会中途违约、拖延工期或者偷工减料。如果乙方真的出了问题,甲方可以拿着这份保函去要钱,用于弥补自己可能遭受的损失。
所以,履约保函保的是“行为”——是施工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它跟具体的财产损失没关系,主要是防“人”不按规矩办事。
工程一切险,这个名字听起来就挺全面的。它确实是一种保险,而且是针对工程项目本身财产风险的保险。
你可以把它想象成给整个工程工地买了一份“综合意外险”。从工程开工到完工,这期间工地上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损失,比如火灾、爆炸、洪水、地震(看条款约定)、盗窃,甚至施工过程中不小心碰坏了已经建好的部分,这些风险导致的财产损失,都可以通过工程一切险来获得经济赔偿。
它保的是“物”——是工程现场的机器设备、建筑材料、在建工程本身以及可能涉及的第三方财产等实实在在的东西。核心是弥补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
答案是:不包括。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
你可以这样理解:
履约保函:它是一份担保文件,出自银行或担保公司,针对的是合同履行风险(信用风险)。业主拿着它,是用来防止承包商人“跑路”或“乱来”的。 工程一切险:它是一份保险合同,出自保险公司,针对的是物理损失风险(财产风险)。业主和承包商买它,是用来防止工地出意外事故导致财产“受损”的。它们俩的“东家”不同、目的不同、覆盖的风险也完全不同。在标准的工程合同里,这两者通常是并列存在的条款,业主会同时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并购买工程一切险(通常由承包商购买,受益人是业主和承包商双方)。谁也没包含谁。
打个比方:你雇个司机长途运货(好比工程项目)。
履约保函 相当于司机的信用担保,保证他会安全、准时把货送到目的地,不绕路不拖延。 工程一切险 相当于给这车货物买的运输保险,万一路上发生车祸、火灾导致货物损毁,保险公司赔钱。这两个东西能互相替代吗?显然不能。司机保证了准时到(履约担保),但没法保证货物在路上不出意外(需要保险)。反过来,货物买了保险,但司机要是半路把货卖了跑路了,保险公司可不管这种“信用问题”,这时候就得靠担保来追责索赔了。
我觉得主要有两个原因:
名字里都带“工程”:感觉都和工程项目绑在一起,容易让人以为是一个“套餐”里的。 都与“风险”和“保障”有关:目的上都是为了降低工程中的不确定性,给业主(有时也包括承包商)吃定心丸,模糊了背后风险性质的巨大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尤其是中小型项目,如果合同条款写得不够清晰,或者经办人经验不足,就可能出现模糊地带。但正规的、大型的工程合同,这两者一定是分得清清楚楚的。
如果你是个业主,比如要自建厂房、盖个小楼:
你既要求对方提供履约保函,确保对方能按质按量按时完工,不坑你。 你也要求对方购买(或自己购买)工程一切险,确保工地万一失火、被水淹了、材料被偷了,有地方赔钱,不至于血本无归。这两笔钱(开保函的费用和保险费)通常都是项目的必要成本,别为了省一点钱而舍弃任何一个。它们就像工程项目的“左膀右臂”,一个防人为失信,一个防天灾人祸,缺一不可。
如果你是个施工方,接到项目要求:
看清楚合同,业主是不是两样都要。这是行业惯例,预算里要把这笔钱算进去。 履约保函找银行或担保公司办,工程一切险找保险公司买。别想着用一个去糊弄另一个,行不通,也对自己没好处。有了工程一切险,你自己也安心,不然工地出个大事,可能真就赔得倾家荡产。履约保函和工程一切险,虽然都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但它们是两码事,各自独立,互不包含。一个管“人”的信用和行为,一个管“物”的损失和安全。把它们的关系理清楚,不管是自己搞项目,还是和别人签合同,心里都能更有底,少踩很多坑。
希望这篇闲聊式的解释,能帮你把这个问题弄明白。工程上的门道多,但把这些基本概念捋清了,就算咱不是专业人士,也能看得懂合同,护得住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