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是一种为了保护诉讼权利、避免损失扩大,保障司法公正、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而采取的措施。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诉前保全的法律条款。
一、诉讼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将要或者已经采取行为,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该条规定了诉前保全的适用条件:当事人应有证据证明其权益已经或将要受到侵害,且结果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方能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这一规定明确了保全措施的性质,即是为了防止权利受到侵害和避免损失扩大,属于一种预防性的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有效保护诉讼权利。
二、民事诉讼保全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民事诉讼保全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预付给付、积存保全、证据保全、其他需要采取的保全措施。”
根据该条规定,民事诉讼保全包括七种措施,分别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预付给付、积存保全、证据保全和其他需要采取的保全措施。具体采取哪种措施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法院酌情决定。
三、保全申请的实体和程序要求
保全申请书应明确陈述保全的原因、事实和依据,具体说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的侵害行为和申请人因此可能遭受的损失。申请书中还应明确所请求的保全措施的种类和范围,如查封的标的物、数额、坐落等。保全申请书应当加盖申请人(律师)的签章,并附上与权利有关的证明材料。
在保全申请书递交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对合法的申请应当依法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对不合法的申请可以拒绝采取保全措施,并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保全申请的时间限制
申请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申请人将采取的行为,或者已经采取了相应的行为之日起2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超过期限未申请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拒绝受理。但是,有证据证明超过20日的期限无法控制的除外。
总之,诉前保全的法律条款是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包括适用条件、保全种类、保全申请的实体和程序要求以及保全申请的时间限制等。了解这些条款可以帮助当事人理清保全方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为实现司法公正和满足社会公共利益做出贡献。
相关新闻: 工程支付保函承诺书模板 预付款担保和预付款一样多吗为什么 保险公司担保函收费标准最新 工程支付担保收费标准最新 预付款担保与预付款等值的关系是 工程履约保函如何办理 贷款担保费入什么会计科目 履约担保与工程款支付担保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哪个更大 工程款的支付担保是指 工程款支付担保函模板怎么写 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函费用谁承担 工程保函收费标准 履约保函和支付保函应该一起 工程款支付担保涵 预付款和预付款担保是不是金额一样 支付担保和预付款担保区别在哪 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费用给退吗 预付款担保是多少金额 预付款担保和预付款